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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虚假投资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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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新风险投资企业的一封信

各位“新风险投资”项目的企业家们:
   
    近期,一些以投资为诱饵来获取企业信任的骗局呈明显上升趋势。自2002年以来,已经入围“新风险投资”项目的30家企业中已有多家企业不知不觉地蒙受了损失。少的相当于包括机票和饮食住宿接待等“差旅费”,多则几万元甚至更多的所谓“考察费”、“尽职调查费”、“评估费”、“律师费”、“审计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现特意公开提醒大家注意提高防范意识。这类骗子行骗的主要方式有以下几方面,并有可能采用以下全部或者其中若干步骤:

1.在国外有已经注册的公司,在国内设有分公司或者代表处,冠以某国或国际投资集团或者公司的名字,有的有精美的印刷资料和网址,并租有体面的办公室;

2.他们一般利用企业急于获得投资的愿望,首先向企业表示有投资意向,有时甚至许诺高达上千万元投资的可能性;

3.如果企业表示有兴趣,他们会选择适当的时机提议或暗示企业做这样或那样的评估,并巧妙地向企业推荐所谓他们“认可”“资产评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这些公司也往往有营业执照)等等看起来似乎跟他们自己没有什么直接关系的公司,实际上他们与这些公司或者事务所之间已经事先勾结好,有时甚至表面上与企业共同承担这笔费用,表示“合作的诚意”,并以此消除企业的怀疑,无论企业在“评估”之前或者之后向这些公司支付费用,他们便可以“分赃”了,最后他们再随便找一个理由拖延或者干脆说明“投资条件还不够成熟”;

4.这些骗子有的先到各地骗取当地政府招商引资等部门的信任和热情款待,于是可在新闻媒体上见到有关他们“投资意向”的报道,他们也通过参加各种与投资有关的会议和展览来寻找行骗对象,然后直接打电话或者发邮件联系;

5.其他一切可能吸引企业的手段……

    判断投资真伪的主要方法关键是要考察他们的背景和投资记录,不能或者以任何借口不愿提供投资记录的便可断定是骗局。而且诚意的投资商一般不会一开始即要求企业全部或者部分出资做这样或那样的评估/评议/审计等等,投资前期工作费用一般由协议说明在后续的投资部分扣除,并且协议说明如果投资方单方面决定不投资的情况下由拟投资方承担。但是这样的协议最终仍无法完全避免骗局的发生。总之,请各位企业家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易抱着小费用无所谓或者招待招待是应该的等善良想法而给这类骗子可乘之机。

Created by nv
Last modified 2007-11-19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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